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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会计第二小组案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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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会计 第二 小组 案例
会计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王力为、俞昕辰、魏晓婷、郑静、陈祺、张佳辰 净利润是什么 净利润是什么 利润反映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利润是纳税申报的基础 利润是投资与信贷决策的指南 利润是进行财务预测的工具 利润是经营效率的衡量 利润是资本回报的来源 净利润是什么 利润的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美国鲁帕公司(Rubber Company)在1903年首次使用了“净利润”的术语 净利润是什么 1955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第2号会计名称公报中认为:“收入和利润(income and profit)是指从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扣除销货成本、其他费用和损失后的金额。”1970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第4号说明中认为:“净收入(net income)是某一期间收入超过费用的部分。”净利润是什么 1980年FASB发表的SFAC No.3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提到两个不同的收益概念:盈利(earnings)和全面收益(comprehensive income)。盈利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净利润;全面收益是“在一个期间内来自非业主交易的权益(净资产)的全部变动”。全面收益=净收益其他全面收益 这一观点也在2007年修订的IAS No.1中被采用 净利润是什么 1997年FASB公布了STAS 130报告全面收益,正式要求企业从当年12月15日结束的会计年度开始必须在财务报告中报告全面收益。2007年修订的IAS 1财务报表列报也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以“全面收益表”正式取代收益表或损益表,其中要分别列示报告期间的净收益和其他全面收益。净利润是什么 净收益 资产或投资的为实现持有利得或损失 为实现汇兑损益或外币报表折算调整 衍生金融工具持有利得或损失 长期资产的重估价溢损 养老金负债调整项目 其他=全面收益 净利润是什么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基本准则 第三十七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基本准则 第三十九条)净利润是什么 利润是通过计算得出的 利润的金额是由: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要素确认原则 会计计量属性 共同决定 净利润=持续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 表1为根据APB第30份意见书“经营成果的报告”确定的损益表格式。表2为根据IAS 1确定的单一全面收益表。从以上两张表可以看出,GAAP和IAS所遵循的都是总括收益观(all-inclusive income concept)即净利润应包含持续经营损益、终止经营损益和非常项目损益 持续经营损益 持续经营损益:包括主要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得税作为费用项目在该部分列示。持续经营利润部分指的是营业部分报告。持续经营损益 终止经营损益:APB Opinion 30 认为终止经营是指分部的终止经营。IAS 35、SFAC 144 认为终止经营是指业务的终止经营,不仅仅限于分部的终止经营。IFRS 5 认为终止经营是打算被处理或者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主体的一部分。(A discontinued operation is a component of an entity that either has been disposed of or is classified as held for sale.)持续经营损益 非常项目损益: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非正常性(unusual in nature)和非经常性(infrequency in occurrence)非正常性: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可期望产生的,或者是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或者是偶发性的交易或事项 非经常性:在正常经营环境下不可能经常发生的,或者是罕有的事项或交易。持续经营损益 例如:1.员工罢工、失去重要客户等,尽管是无法预料的,但属于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正常风险,而且在未来仍可能发生,因此不属于“非常损失”。2.飓风损失对沿海地区企业而言不是非常项目,但是对于地处内陆山区的企业则可能是一个非常损失。持续经营损益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持续经营损益 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售不需用原材料等,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企业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持续经营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臵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持续经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持续经营损益 由此看来,我国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包含了终止经营损益、非常损益项目和一部分持续经营损益。因此:净利润持续经营损益 概念上营业利润和持续经营损益比较接近 净利润=完整损益?完整损益 收入费用观(revenue-expense approach):收益被视为企业投入(所费)和产出(所得)的衡量,即把特定时期内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相配比,如果收入大于费用为收益,反之则为亏损。损益=收入-费用 损益计算的关键在于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配比。完整损益 资产负债观(assets-liabilities approach):收益被视为企业在某一期间内资源(资产或资本)增加的净额。就是通过对资源的计量,即企业在投入资本得到保全的前提下,实现一定期间内的资源净增加。损益=期末资源-起初资源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均需要通过资产和负债的增减变动来计量。完整损益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基本准则 第三十九条)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财务报表列报准则 第三十二条)完整损益 从概念分析和账务处理方式,可以看出 我国的净利润范围大于收入费用观下的损益概念;而综合收益则相当于资产负债观下的损益概念。因此 净资产完整损益 净利润=实现损益?实现损益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因此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金额。而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金额收到实现原则,计量属性和信息质量特征的影响。实现损益 实现原则,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概念。十七世纪以前,由于短期贸易具有一锤子买卖的性质,而且,每次航海贸易所得利润并不相同,商人们宁愿按每批商品分别设臵账户,直到每批次商品全部售出才结账。此时的实现意味着绝对的已实现。实现损益 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股份公司的出现,要求定期计算收益,作为支付股利的前提。计算某一特定时期所获收益的尝试,必然引起应计和递延记账制度的产生。十九世纪,一系列成为法所支持的法庭判例,规定只能从当期收益或留存盈余中支付股利。企业通过重臵会计或者定期进行资产评价的方法,将利润当做一定时期净资产的增值。实现损益 利润是净资产的增值这一会计观念受到英国和美国所得税法的支配。税法认为确定收益需要客观合理的方法,以年度资产负债表的重估价为基准征税,不可取。早期的税法认为应税收益是现金收入超过现金支出的数额。要求对收益和带来收益的资本分别加以计算。收益实现规则是税收法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现损益 财产的任何增加都必须在利润产生前通过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予以证实,通常是以现金的收入来证实的。这种以现金收入来体现实现原则通行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税法(18621873)的整个实施期间。而1909年在公司所得税法由得到了加强。实现损益 美国第16条修正案通过后的税法开始了法律收益概念和会计收益概念趋同的进程。同时,法院也允许纳税人采用权责发生制 1916年纳税人被允许选用收益计算方法,即可采用法定现金收付制,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1918年的税法特别许可使用权责发生制。实现损益 财务会计影响了税制,税法也影响着会计。许多准则产生于1913年至1920年的税务案件判例。1913年财政部2090号判决规定:销售和有效的应收账款的存在就足以证明收益的实现。法院认为在资产变现以前,均应以历史成本列账;收取货币的权利应与测定已获收益时的收入相等。即政府可以对那些未收回的现金利润征税。(即,可实现)实现损益 同时,法院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所得的利益同营业收益一样是应纳税的。在汤对艾斯纳案件和艾斯纳对麦库默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普通股的股票股利收入不构成有效的实现收益,因而对接收者而言不是应税收益。法官强调:如果接受者的财富没有实际增加,所得与资本没有分离,那么收益是不成立的。实现损益 艾斯纳对麦库默案件的裁决成为了判例。确定了:收益是通过交换业务从资本中分离出来的论点。(流转过程论 flow process approach)只有在与资产价值的增加有关的某些条件得到满足以后,收益才能产生。收益和增值必须是能客观计量的,是确定的和不可改变的,还必须通过一些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加以证实。实现损益 会计理论和法律的实现概念间存在联系 持续经营假设认为企业如果必须永久的拥有固定资产,那么按照再销售价格对固定资产按年进行估计确定利润不合逻辑,即没有销售资产的打算,其市场价格的变动就不能视为收益或损失。同时,认为应当按照变现净值来估价流动资产,将持有利得和损失计入损益。实现损益 由于持续经营假设的理论与稳健性原则相冲突,实现规则就成为了对持续经营概念的一个补充。即实现规则要求对所有资产在销售之前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因此实现规则在此时的应用意味着“资产计价和收益计量是经过稳健原则和持续经营假设的不完全应用为基础”实现损益 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会计师协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积极推崇,实现原则从“资产净值的增加”转向销售时点的实现,即收益的确认是一个相关成本与收入的配比过程。(1929-1933年大危机)美国会计师协会鼓励会员使用容易标准化又易于向投资者和公众解释的会计程序。与应计制、客观性、稳健性一致又允许资产减值和分期付款销售的递延收益的实现 实现损益 1940年开始,会计师们认为当收益的确定性和可计量性达到值得在账户中加以反映时,收益便实现了。即,流动资产和流动资本增加,商品所有权转移,企业与外部发生了客观的、可予证明的经济业务。收入即实现了。成本与时间的流逝同时发生。损失通过减记资产账面价值加以预计。实现损益 会计从本质上说是关于成本和收入的配比过程。即如何将它们在现在和未来的会计期间进行分摊。本期应负担的费用结转至损益账户,其余费用和所有资产统统作为未来收益的递延成本。实现原则在这里成为了“目前收益确定和资本计价最为重要的惯例”实现损益 这是由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相当稳定的战前价格结构使得历史成本、持续经营、稳健性原则和会计期间使得收益计量比资本计价更为重要。因此,二次世界大战后,通货膨胀使得这些惯例开始受到挑战。实现损益 战后工业技术和物价水平的变动、会计理论水平的提高、会计报表使用者提出的更高要求等。20世纪50年代以后,会计理论家们协调经济学和会计学上的收益确定观点的尝试,不仅给会计学以新的理论基础,而且使会计技术方法与更完善的会计理论一致起来。实现损益 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概念和标准委员会对实现定义如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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