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噪声强度测定法用于噪声作业岗位卫生学评价的比较噪声是许多生产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广泛存在于机械、制造、电子、建材、矿山、服装、玩具等行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噪声,可对神经、消化、内分泌、生殖系统产生危害,特别是对听力产物特异性损伤,严重者可导致听力下降甚至职业性噪声聋。由于大局部工作场所存在非稳态噪声(即声压波动大于5dB),如何对这种噪声进行科学测定,以便客观真实地反映劳动者的噪声接触情况,是职业卫生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问题。测定方法恰当那么结果就比较客观真实,如果测定方法不正确,那么结果偏差很大。笔者采用两种方法对3个有代表性的噪声作业比较,为探索噪声作业岗位的卫生学评价提供科学依据。1对象与方法1.1对象选择有噪声作业的3个工作场所(车间A、B、C)作为测定对象,这些车间的噪声是不连续、非稳态噪声,工人使用吹气枪或冲压机时噪声强度大,不使用时噪声强度小。1.2方法在A、B、C3个车间分别用瞬时测定方法与等效连续A声级测定方法对噪声作业岗位进行噪声强度测定。瞬时测定方法是用声级计测定开机操作时与停机操作时的噪声强度,并记录测定结果。等效连续A声级测定方法是先设计记录表格,见表1,以中心声级划分不同等级,每级相差5dB(A),按不同强度声级所占用的时间(以min为单位)分别记入相应的表格。本次现场调查时对车间A、B、C进行了8h的噪声强度测定,将测定结果记入噪声测定记录表。最后按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公式进行计算。Laeq=80+10lg(∑10(i-1)/2Ti)/480,式中i为中心声级分段序号,Ti为第i段中心声级在1个工作日内累积接触总时间(min)。2结果2.1瞬时测定方法A、B、C3个车间的局部劳动者使用吹气枪或冲压机进行作业,按常规工作方式用声级计对3个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进行测定,测定包括开机操作与不开机操作两个时间段,结果发现车间A、B、C在开机操作时噪声强度分别为89.6、95.3、92.7dB(A),全部超过国家卫生标准(85dB),而停机时噪声强度分别为78.2、71.5、80.4Db(A),没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见表1。2.2等效连续A声级测定对车间A、B、C分别进行连续1h的噪声强度测定,按不同强度级所占用的时间(以min为单位)分别记入相应的表格,见表2。根据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结果3个车间的噪声强度分别为83.8、92.3、88.7dB(A)。该结果说明,车间A的噪声强度符合另家卫生标准,但车间B、C的噪声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85dB(A)]。两种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