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内平安定期检查和平安隐患报告制度“为加强幼儿园管理,做好四防〞平安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平安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平安检查标准,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月的第1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二.成立校园平安检查组:组长:吴芹副组长:常华陈西红成员:赵芹贾雪莲王静韩桂营韩晓三.负责部门及检查工程: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内各局部有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5.校园内防雷、防漏电、漏水系统是否平安。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是否平安可靠。7.班级、功能教室门、锁、窗钩、多媒体保护设施是否完整。8.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9.消防设备检查维护,防盗系统是否完整,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校园内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10.检查校园红外线测温报警系统使用是否正常可靠。11.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交通平安、防溺水、防毒、网络平安教育。12.检查放学期间学生的交通状况。13.校园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14.班级、年段平安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执行制度的情况是否到位。15.班级、梯形教室卫生环境状况。16.严格控制、审批、监督师生集体外出活动。17.实验室设备、体育器材、教学设施的平安可靠。18.实验人员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记录是否齐全、药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19.图书馆图书存放、消防设施、防盗。四.检查人员:分管平安的学校领导1人,总务处派1人,教导处派1人,教育处派1人参加平安大检查。五.结果汇总: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必须于检查次日上交总务处存档,发现隐患、险情等现象报送分管领导,如发现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报相关部门,不许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