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XX县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标准的意见(X办〔2023〕XX号),根据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XX省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水超采治理办〔2023〕XX号),在2023年开展全县取水井摸底调查工作的根底上,为进一步全面摸清取水井总体情况,完成取水井电子标识认证,标准取水许可管理,健全取水计量设施,实现取水井标准管理、精准管理、动态管理,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根本原那么1.明确分工,全面清查。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落实各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取水井清理标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各相关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逐单位、逐村、逐社区对取水井清理排查,确保一井不漏,摸清底数。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城镇、乡村取水井分布情况,综合分析地下水超采区、南水北调受水区、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地表水水源等因素,统筹考虑取水井所在区域、用水户类型、水质水量等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区分情况,一井一策,清查到位、标准到位、关停到位。3.完善机制,强化管控。把取水井清理标准作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管理制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地下水开采管控机制,严肃查处明关暗用,停而复用行为。〔二〕清查对象取水井按照用途可分为工业和城镇生活取水井、农业取水井两大类,其中工业和城镇生活取水井包括城市集中供水水源井、城镇生活取水井、工业和效劳业取水井、公共机构取水井、城镇公共环境卫生取水井、水源热泵井和地热井等;农业取水井包括农村生活机井、农业和林草灌溉机井、水产和畜牧养殖机井等。清查对象包括全县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动力机械驱动水泵开采地下水源的机电井,包括用于居民饮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畜牧养殖和其他生产生活取用地下水的正常使用和封存备用的取水井,但不包括农户用于家庭生活和院落周边少量种植、散养家禽家畜的取水井及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井、已经报废或填埋的取水井。〔三〕清查内容根据全县取水井特征、运行管理状况、地下水分布特征等,取水井清理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表1)。1.根底信息。包括取水井位置、产权和使用单位名称、井深、成井时间、供电电能表编号、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取水层位是否属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