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建立水土保浅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从消费者群体权益保护视角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对于我国法制的完善以及消费者群体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消费者群体权益受侵害的状况主要表现为:消费领域的主要市场主体企业与一般市场主体消费者形成明显的强弱比照,现阶段我国经济特点加剧了消费领域的利益冲突,保护消费者群体权益的公益诉讼制度不健全。目前,保护消费者群体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在我国建立适合国情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原告主体资格,建立胜诉奖励制度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展,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群体权益的公益违法行为,一些部门随意涨价,违法收费、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随着公民民主法制观念的提高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当消费者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及公益权利,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在一些案件中,意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起诉人多以失败告终,消费者的群体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从消费者群体权益保护视角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对于我国法制的完善以及消费者群体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消费者群体权益受侵害的状况分析(一)消费领域的主要市场主体企业与一般市场主体消费者形成明显的强弱比照利益是人生存的现实需要,它构成了人的生命的驱动力。人人都讲利益,利益冲突不可防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中更是如此。本来就处于对立地位的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就更加剧烈。在这种利益博弈的格局中,由于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信息极不对称,且多以个体身份进人消费领域,很难与实力强大的生产经营者相抗衡,从而造成两者之间实质上是一种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因此,处于强势地位的生产经营者垄断市场,频繁侵犯消费者群体权益。(二)现阶段我国经济特点加剧了消费领域的利益冲突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原来方案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利益格局已被打破,同时,由于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致使在新的利益格局形成中,不同利益主体发育程度不相同,争取利益的能力也不同。这种差异,突出地表现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在消费领域,原有方案体制下的经济根底,造就了一批如铁路、银行、电力电信等具有强大市场垄断能力的国有企业,它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其优势地位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群体利益。这一特殊的国情使得本来就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尤其严重,消费领域的矛盾冲突剧烈。(三)保护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