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9讲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知识点】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一、税法规定的抵免原则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税务处理】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一国(地区)的所得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以实际缴纳税额作为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在限额内进行抵免,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推荐:三步法】第1步:实缴税额(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第2步: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金额第3步:比较确定:比较确定抵免额的原则:第1步与第2步孰低。【典型例题】假定某中国居民个人2020年5月转让美国一套私有住房取得420万元(折合成人民币,下同),该住房的买价和转让时发生的费用共计350万元,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12万元;同月还从加拿大取得股息所得50万元,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13万元。经核查境外完税凭证无误,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的抵免额。『正确答案』(1)来自美国所得实缴税额=12(万元)来自美国所得的抵免限额=(420-350)×20%=14(万元)抵免额:12(万元)(2)来自加拿大所得实缴额=13(万元)来自加拿大所得的抵免限额=50×20%=10(万元)抵免额:10(万元)3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结转抵免。二、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3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