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第1页第02讲货币资金特殊项目审计知识点7.3.2货币资金特殊项目审计一、对资金池业务的特殊考虑(一)资金池业务概述1.资金池业务属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客户建立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架构,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各账户间资金归集、余额调剂、资金计价、资金清算的现金管理产品。没有上述功能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属于资金归集账户,例如仅有查询功能的账户协议安排就不是资金归集。2.资金池业务主要包括的事项有客户成员企业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之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3.不同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资金池业务有不同的表述,应当以被审计单位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依据。通常使用的业务名称包括:账户资金归集业务、资金集中业务、现金管理业务、联动账户业务等。4.资金池业务的客户一般为采用总分公司结构的统一法人客户和采用母子公司形式的集团客户。5.资金池业务账户余额类型实际余额和自身余额。资金池业务账户余额类型类型基本含义账户实际余额即账户在某个时点真实存在的存款余额,包含该时点已经拨入该账户的资金金额,不包含该时点已经拨出该账户的资金金额账户自身余额也称为应计余额(或可用余额),即根据该项业务协议约定该账户可以调拨使用的资金余额(二)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资金池业务的程序如果被审计单位为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其参与此类资金池业务的合规性以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恰当的授权和披露。1.了解被审计单位与银行账户有关的内部控制和操作规程。2.询问被审计单位相关管理层及资金管理人员。3.查阅董事会会议等有关会议纪要。4.向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进行函证,确认相关账户是否有资金池安排。5.检查被审计单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教师提示】资金池协议可能约定,参与资金池安排的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可能不予在银行对账单或网银中显示。(三)对资金池业务的审计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资金池业务,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加入资金池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资金池资金在各企业之间和集团层面的集中方式、是否采取了适当措施保证资金安全等。1.获取资金池协议、股东大会或有权机构同意加入资金池协议的决议等批准文件,关注相关协议签订的授权审批情况。2.阅读资金池协议,了解资金集中方式、相关账户的余额显示模式,关注账户支付控制及其变更的设定等重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