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第24卷第5期西安政治学院学报JournalofXi'anPoliticsInstituteOct.,2011Vol.24No.5收稿日期:2011-09-25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传统死刑文化研究》(项目批准号为:2009JJD820011),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项目《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之分合及对中华法系的影响》(项目批准号:07JDTDXM82001)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沈玮玮,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暨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暨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①比较全面的研究可参见:赵晓耕.三晋法文化的源与流:先秦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的思想渊源[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②有关兵家法思想的研究参见:张少瑜.兵家法思想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第317-327页。【军事法学研究】从兵法到礼法:孙墨商荀的思想承继沈玮玮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荀子倡导礼法并重,其构建的“礼法”理论将孟子学说拉回到了孔子的原本立场并适应了新的社会环境,从而使得儒学思想恢复活力。而荀子思想活力的来源则可追溯到孙子兵法思想中的行为主义,这种行为主义观念在墨子和商鞅的思想中均被完全贯彻,并在荀子所创建的“礼法”理论中被成熟运用。这一思想主线展现了兵家与儒法两家的渊源关系,而从兵法到礼法的思想发展脉络既可以印证“刑起于兵”在先秦思想中的演变历程,也同时回答了“儒法合流”的思想来源问题。关键词:兵法;礼法;行为主义;孙子;荀子中图分类号:D9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815(2011)05-0059-07有关“刑起于兵”和“儒法合流”的讨论依然是中国法律史学界绕不开的话题,而对儒家法律思想渊源的探求也关乎整个传统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脉络的关键。荀子作为儒家思想集大成者、被称为“儒法合流”的第一人,他在先秦法思想中的意义重大。由于学界目前在探讨荀子与韩非之间思想的师承关系以及韩非思想渊源时,总是泛泛而谈,不能深入内里加以深挖,以致于对荀子思想渊源的追溯仍有局限①。同时,已有的关于兵家法律思想研究的成果也未将兵家法思想放在整个先秦儒法思想脉络的论述中,因此,研究依然仅停留在对兵家法思想片段式的介绍上②。我们知道,荀子的思想在他入秦后发生了变化,他目见了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的强大,而商鞅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