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理论教育导刊502011年第1期(总第145期)理论探讨论我国高校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的几个问题朱力宇于之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公布,标志着中国的人权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为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注意解决好人权理念的教育、人权教育的对象和课程、人权教学的方式、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的关系、人权教育培训、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问题。[关键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高校;人权研究;人权教育[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528(2011)01-0050-03一、我国高校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的情况我国高度重视人权和人权教育问题。我国政府从国情出发,结合“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规划,开展了丰富的人权教育活动。例如,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制定并实施“五年普法规划”,着眼于在公民中树立宪法观念、民主法治意识和人权意识。在学校系统中,结合有关国际人权文书,编写并讲授人权教育读本,突出以权利为核心的法治理念,普及基本人权观。在国际上,在开展双边合作的同时,还将人权教育纳入中国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技术合作框架,开展了一系列合作项目。2009年4月13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公布,充分表明我国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充分体现了国家“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的人权精神和政府致力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决心及对人权教育的重视。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当重视和解决开展人权理论的研究与教育,要将其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国内高校在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2001年,教育部发出通知,将人权法的课程列入法律院校选修课的清单。人权法在教育部的清单中列第15位,仅次于14门法律方面的必修课。[1]例如,一些高校已经将人权法课程纳入本科生教学计划,而且人权法也不仅仅局限在本科生教学范围内①;李步云教授主编的《人权法学》也纳入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人权教育的重视。在国内高校,关于人权理论的研究一直走在教学的前面。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单位就成立了人权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