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2012年第9期北京法治课题组简介:组长:周继东,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副组长:李富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林志炜,北京市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吴苗林,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副主任;张童,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干部;张步峰,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栾志红,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高卫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邹艳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龙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史全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欧元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秘书:罗永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雄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①See,J.Freedman,Theworldcityhypothesis,inDevelopmentandChange,vol.17no.1,1986,pp.69-83.(inP.L.Knox,P.J.Tarlor(eds.),WorldCitiesinAWorld-System,CambridgeUniv.Press,1995)).弗里德曼:《世界都市假说》,载[日]藤田直晴等编译:《世界都市的逻辑》,日本鹿岛出版会1997年版。北京构建世界城市的政府治理研究北京构建世界城市的政府治理研究课题组内容提要:法治是世界城市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特征或者要素。完善的法治是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世界城市目标的城市治理途径。北京创建世界城市应该在重视国际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采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型的治理模式。在重视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同时,应重点加强政府与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律制度、决策制度的建设。关键词:北京世界城市政府治理目前我们所使用的“世界城市”(globalcity,worldcity)这一概念,主要源于约翰·弗里德曼(JohnFreedman)于1986年所提出的“世界城市假说”。①他认为世界城市是新的国际劳动分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产物,是全球经济系统的中枢或者组织节点,它集中了控制和指挥世界经济的各种战略性的功能。为了确保研究对话语境的共通性,在对传统内涵的理解进行简单梳理的基础上,我们要关注现代国家赋予世界城市这一概念的新内涵,以有助于明晰建设中国特色、北京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目标。通过对国内外世界城市研究成果的吸收与整理,我们认为,“世界城市”是国际大都市的高端形态,是在推进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注重运用法制和法治等政府治理手段,形成了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