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投资性房地产第9章投资性房地产本章主要参考法规索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9.1投资性房地产概述•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形式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二者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总流入构成企业的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自用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注意:1.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第15号——建造合同》2.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售后租回适用《第21号——租赁》3.企业自用房地产适用《第4号——固定资产》4.企业自用土地使用权适用《第6号——无形资产》5.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适用《第1号——存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无论采用哪一种后续计量模式,取得时均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一般应当包括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和直至使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必要的、合理的支出。投资性房地产计量——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的,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同一个企业只能采用一种后续计量模式。9.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9.2.1投资性房地产取得账户设置:“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9.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借:投资性房地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贷:银行存款9.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