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无形商品贸易管理第一节无形商品贸易概述•无形商品贸易,简称无形贸易,是指以无形商品为交易对象,诸如劳务、保险、金融、旅游、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供给与消费,可分为服务贸易与技术贸易两部分。《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对国际市场中的无形商品贸易做出了规范与保护措施,促进了各国无形贸易的迅速发展。一、无形商品贸易特征无形商品与有形商品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1.无形商品是一种具有特殊实用价值的活劳动,并不是有形物与货币的交换,而是所提供或接受的活劳动与货币的交换。•2.在交易过程中无形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相分离,不同时发生转移。•3.无形商品的消费与无形商品的生产同步产生。•4.国际无形商品贸易的统计数据在各国国际收支统计表中有所显示,却不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中做出显示。二、服务贸易概述(一)服务贸易的概念•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并索取报酬的活动,劳动力在提供服务之时是当作商品来出售的。服务贸易的涵盖的范围:•1.过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通过上面的解释,可将服务贸易定义为:国际服务贸易是跨国界进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即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向他国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或自然人的商业存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有相应收入的过程。为了更好地理解服务贸易的定义,必须明确以下几个概念的区别:•(l)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生产、消费同时进行;不能储存;可以不跨国即能实现;主要通过国家的法规、条例来监管。货物贸易中商品的生产与消费可以分离,主要通过税收、许可证、配额等来监管。•(2)服务贸易与技术贸易。二者都是无形贸易,技术贸易一般只是使用权的交易,而服务贸易既是使用权的交易,同时又是所有权的交易;技术的交付,仅是交易的开始,服务的交付则是双方交易的终结。•(3)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两者范围不同,无形贸易除服务贸易外,还包括技术贸易、国际直接投资、捐赠、侨汇、赔款等。•(4)服务贸易与第三产业。不是所有的第三产业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均包含在服务之列。(二)服务贸易的内容•服务贸易的内容极其广泛,侧重点不同、内容就不同。世贸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得到了服务贸易理事会的认可,既有权威性,也有操作性,这种分类将服务贸易按行业分为11大类,即: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设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