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第01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一、本章概述(一)内容提要本章系统地介绍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包括: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区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特别是存在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账面计量模式的适用条件;公允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账面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二)关键考点1.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2.公允计量模式与账面计量模式的适用条件;3.公允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4.账面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5.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二、知识点精讲知识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1.货币性资产的概念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资金及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以及债权投资等。2.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在将来不对应一笔固定的或可确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股权投资等。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所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也可以将其称为以物易物。4.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案例引入】甲公司以专利权换取乙公司的专有技术,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专有技术的公允价值为90万元,经协商,由乙公司支付补价10万元。甲公司收取的补价占整个交易额比重=<25%,站在甲公司角度,此交易属于非乙公司支付的补价占整个交易额比重=<25%,站在乙公司角度,此交易也【案例引入】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以库存商品换取乙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90万元,经协商,由乙公司支付含增值税的补价11.3万元,即价款补价10万元,以及增值税1.3万元。第1注册会计师-会甲公司收取的补价占整个交易额比重=<25%,站在甲公司角度,此交易属于乙公司支付的补价占整个交易额比重=<25%,站在乙公司角度,此交易也【提示】如果补价能够明确分拆价税,则必须以价款部分的补价认定所占比重。【案例引入】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以库存商品换取乙公司的专利权,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10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