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球-基础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四、破产申请的受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1)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2)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根据相关规定,其异议不能成立。(2020CQ1,2017AQ2)(3)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AQ2)【提示】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债权因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的,因申请人不再具备申请资格,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但该裁定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再次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以上述清偿符合《企业破产法》第31、32条为由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查实后应当予以支持。【提示】为避免债务人在破产开始前突击清偿个别债权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的权利。是)。A.由破产申请人预先支付B.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担C.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拨付D.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分担【答案】C【解析】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2.除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受理案件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2016AQ1)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