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年)(报批稿)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二〇一五年二月呼伦贝尔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年)项目负责人:陈献王乃岳王银堂赵中安执行负责人:张瑞美胡庆芳康锋白建华课题组成员:张献锋尤庆国杨大杰周晓花姜鹏柳长顺刘小勇刘勇成永会宋丽荣崔婷婷关铁生杨东利梁心蕊郭海丹马奎元王浩赵屾前言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和先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并启动了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确定了第一批46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5月,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函[2014]137号)。呼伦贝尔市被列为第二批59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为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水平提供了重要机遇。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中俄蒙三国的交界地带,地跨嫩江和额尔古纳河两大水系,拥有广袤的森林和草原,河湖湿地广布,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功能突出,战略地位独特,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自然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呼伦贝尔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生态建设,将“生态立市”确立为五大战略之首提出坚持不懈地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呼伦贝尔落实“美丽与发展共赢”战略的迫切要求。在上述背景下,根据水利部、内蒙古自治区对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呼伦贝尔市按照《水生I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具体要求,立足市情与水情,编制了《呼伦贝尔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5~2017年为试点期,立足于呼伦贝尔的市情水情,在水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深入分析了全市水生态文明方面的优势特色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托河湖林草一体的独特生态优势,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城区为重点,辐射全域,构建了“一点、二线、三面”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明确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