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言水浒之大宋盛世第4章生辰纲一:晁盖1在今天山东菏泽郓城县的东北,有一条叫做宋金河的河流。河的东岸,有一个叫做七里铺村的村子,古称“东溪村”。有人说,九百年前,一个叫晁盖的人就住在那里。那时候,山东还叫做京东东路,宋金河还叫广济河。同样,东溪村的正式名称也不叫东溪村,而是“东溪都保”。读过王安石先生《畿县保甲条例颁行》的朋友应该知道,“都保”是保甲制的术语,大宋的基层行政单位。王安石先生指出,保甲制有着巨大的优越性,除了可以强兵,还能减少民变——保正由村民推选,必然会爱保民如子。北宋末年,晁盖就是东溪的保正。施耐庵说,晁盖曾经把一座镇妖宝塔从河对岸搬了过来,因此人称“托塔天王”。这当然是艺术加工,意思大概是说此人早年干过房地产。有人认为,大宋的土地政策“不抑兼并”,是反动的封建皇帝伙同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百姓的表现。其实,这是一种高度先进的土地所有制,先进到农民主动把土地拿出来求着别人兼并的程度。原因如下。在大宋,当个有钱的老百姓不容易。只要你不是官,越是老老实实挣来的钱越容易出事。比如说,在北宋前期,朝廷把农村人口按照田地的多少分成九等,越是上等户承担的徭役越多(当然,衙门里的活也不是都不好,比如说收公粮就很好,但是这样的美差轮不到你)。轮到百姓头上的都是些交赞助费、搭桥修路之类的活,总之不把你重新折腾成穷人衙门不肯罢休。这样一来,土地就像毒品一样烫手,谁手里有都要急不可耐地抛出去。很多人干脆把地契挂靠(不是真卖,而是改改田契上的所有人名字,每年给点好处费)到不怕徭役的人家,图个无地一身轻。这种人家一般来说就是村长,他们要么人丁兴旺不缺劳动力,要么财大气粗可以雇人服役。这种办法在宋代农村流行一时,流行到了你不把地契交给村长就混不下去的地步——村里总是要有人服徭役,你不把地给村长,不让你去让谁去?久而久之,大宋的土地就集中在村长的手里。太宗皇帝曾对这种情况大加赞赏,他指出,村长所有制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标志着《礼记》中记载的土地公有的大同社会已经在大宋土地上成功建成。然而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实施之后,形势又是一变——房地产业忽然大热,土地开始值钱了,一小块都能卖上天价。不难看出,假如有人能在这两个时期之交当上村长,发财是件很容易的事。晁盖就是这么发家的。2在现代当个村干部需要什么条件不得而知,但在北宋末年,要求很简单,那就是胆子大。朝廷想打开农村变法的新局面,因此需要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