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经济)基本路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后来将“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补充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表明基本路线实施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全国各族人民;“根本问题和中心环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前者是立国之本,后者是强国之路;“立足点和精神状况、基本方针和方法”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伟大目标”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基本纲领基本纲领是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展开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期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直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纲领:强调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积极参加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实施互利双赢的对外开放战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实施科技兴国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走中国特色城镇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纲领: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