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职责与事故处理9.1.6水利工程质量监督1.监督规定2.监督职责和质量责任3.质量监督依据4.质量监督方式对不具备设立专职质量监督机构条件的,可采取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开展相应的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规模和监督能力,可通过设常驻站或巡查的方式开展,并积极推进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含合同质量保修期)。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5.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节选)序号监督项目监督标准或要求1受理质量监督申请根据监督权限,受理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申请,要求项目法人提交有关资料,并且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及时编写监督工作计划并发送项目法人3确认工程项目划分(1)督促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书面报送工程项目划分表及说明。(2)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4确认或核备质量评定标准(1)督促项目法人在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开工初期报送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并及时进行确认。(2)对规程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督促项目法人组织研究确定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并及时进行核备5开展质量监督检查(1)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以通知书或通报的方式,印发项目法人并督促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落实整改。(2)跟踪核查问题整改,并向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3)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主管部门5.1复核质量责任主体资质合同项目开工初期,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设备制造安装等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5.2检查或复核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1)项目开工初期,全面检查。(2)项目开工后,每年度根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变化调整情况进行复核5.3检查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采用巡查方式开展的质量监督,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5.4质量监督检测(1)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检测。(2)监督检测在主体工程施工期原则上一年不少于1次6核备工程验收结论对项目法人报送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