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试题试卷代号:A卷科目代码:614科目名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草稿纸上无效。2.答题时一律使用蓝或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3.交卷时,请配合监考人员验收,并请监考人员在准考证相应位置签字(作为考生交卷的凭证)。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小题,共20分)1.犯罪故意2.紧急避险3.继续犯4.追诉时效二、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小题,共30分)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2.简述累犯的成立条件。3.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有哪些区别?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1小题,共20分)1.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四、案例分析题(20分)李某因欠外债,经常被债主催要,遂想利用其岳父、岳母疼爱外孙的心理,假称自己两岁的儿子被人绑架,从他们手中骗取“赎金”。2003年1月3日,李某以家里无人照顾小孩为由,要求其姐姐将儿子带到外地。李某随后告诉自己的岳父、岳母说:“儿子被人绑架了,绑匪索要8万元现金赎人。但我只筹得4万元,无法筹集余款,你们能不能筹集4万元?”其岳父、岳母听后非常着急,便四处筹钱。这时,有人提出报警,李某的岳母怕外孙出事而不同意。李某怕出意外,忙掏出事先已定好闹铃的手机,假装第2页共2页与绑匪通话,并对岳母说绑匪又在催钱。李某的岳母救外孙心切,马上筹集4万元钱交给李某。李某得款后,将儿子接回并将4万元据为己有。问题:1.李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10分)2.李某姐姐的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为什么?(10分)刑事诉讼法部分:一、判断分析题(每小题4分,共4小题,共16分)1.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侦查人员须立即停止进行本案的诉讼活动。2.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3.裁定与决定的适用范围相同。4.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论任何理由,二审法院审理后,都不能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小题,共24分)1.简述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范围。2.简述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3.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对不同的情形应如何处理?三、论述题(共20分)试论公诉案件中当事人和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