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一、门卫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4、落实学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