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应急处理预案××物业〔××〕物字第××号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防止发生火灾后的火势扩大和蔓延,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本物业”)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消防中控室。总指挥由本物业最高负责人(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一、火情报警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利用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消防中控室电话:××××××)。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消防中控室,然后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应组织好疏散,将群众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群众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3.发现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如果火势较大,在做好上述第二点的同时,应迅速报告本物业消防总指挥确认,消防总指挥批准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二、火情确认1.消防中控室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立即安排义务消防员(所有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携带对讲机和必备的消防用品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确认火情后消防中控室应立即通知安全护卫部主管、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成立灭火指挥组,同时安排义务消防员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开始灭火。2.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尝试触碰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便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业主(住户),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三、领导指挥机构领导指挥机构负责指挥灭火自救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成员:由物业管理处主任、各部门主管、安全护卫部主管(非办公时间为各部门当值最高行政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如下。1.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电话报警。2.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封锁小区、是否切断电源及液化石油气源。3.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布疏散和撤离命令。4.负责群众的疏散和救护、贵重物质的转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四、各部门应采取的相应行动(一)安全护卫部1.保安员携带对讲机迅速到现场接受消防总指挥的指令。2.消防中控室操作人员坚守岗位,听从现场指挥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