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1/210公司代码:600153公司简称:建发股份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张勇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衍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桂芝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1,350,412.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48,966,076.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4,896,607.6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02,296,465.49元,减去已分配的2014年度末期现金红利567,040,106.00元,其他减少86,537.87元,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19,239,290.53元。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835,200,530股为基数,派发2015年度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3,520,053.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6年度。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210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重大风险提示无。十、其他关于公司分立上市事项的说明:为实现公司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两个主营业务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在控股股东的大力推动下,公司拟将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进行分立上市。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停牌,并正式启动分立上市工作。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立上市相关议案。2015年10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国资产[2015]375号”),厦门市国资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