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表项目名称:吉安至安福(山庄)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审批部门(签章):填报日期:备案序号:注:本表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本表一律打印填写。[1]备案序号为各省简称[年度]***号,如:京[2001]001号。[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应包括**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区(县):公路等项目应填写起止地点[3]项目分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填写,细化至二级小类别(无二级的至一级),未涵盖的填“其它”。[4]填写排放去向时,若废水排放口位于淮河、海河、辽河、长江、黄河、松花江流域及太湖、巢湖、滇池流域的应加以注明。[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指项目所在地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受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江河源头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的性质、规模和保护目标与项目所在地位置的关系情况。项目名称吉安至安福(山庄)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报告书行业予审意见文号环保审批经办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吉福公路建设经营管理所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建设性质改建总投资(万元)13498环保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26412.45项目分类交通立项审批部门江西省计委立项批准文号赣计基础字[2001]363预期开工建设日期2001.11预期投产日期2003.12评价单位名称及证书编号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303号工程内容概述(含规模、主要原材料、主、副产品及主要工艺等)全路段按二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80km/h技术标准建设。全长80.54公里,占用土地1238亩,概算金额13498万元,土石方量100.73万立方米,全线共有大桥1座,中桥7座。公路的工程概况为:新建路段K0~K9+670路基宽为15米,吉安~安福段k9+670~K57+350及山庄~安福段K31+000~K53+050路基宽为12米。工程的防护工程:挖方路段路面上的雨水散排流入边沟,填方路段路面上的雨水通过坡面散排至坡脚边沟,利用排入边沟或通过填方边坡急流槽将水排到坡脚边沟。路基排水设计与农田水利设施和规划相配合;公路穿过村庄、乡、镇居民区时,排水设施应与原有的供水、排水设施及规划相协调;排水困难地段,或提高路基高度,或降低地下水位,或设置隔离层等措施,使路基处于干燥或中温湿状态;土质排水沟、边沟、截水沟均采用浆切片石,以利于排水和本身不致于冲毁、破坏。桥涵:设计荷载:汽车-20,挂车100。推荐方案全线共有大桥1座(三江大桥),中桥7座,小桥8座,涵洞425道,在桥位选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