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1/223公司代码:688215公司简称: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223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是√否三、重大风险提示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六、公司负责人袁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文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57,044.9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644,885.84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30%。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3/223目录第一节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