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大众文艺我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肇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分支。回首过往,国有文艺院团机遇与挑战并存。譬如,陈庚提出,“基本完成‘五个一批改革’的国有文艺院团仍存在效益不高、效能不优的问题。”[1]方标军指出,“江苏文艺领域存在艺术高峰之作不足,文艺人才缺乏,艺术生态薄弱等问题。”[2]北京地区国有文艺院团由于其特殊区位,艺术市场广阔、人才辈出,存在一定发展优势。因此,该区域院团担起“领头羊”角色,勇于试错,不断与国家宏观政策、消费市场环境相适配,以寻求一条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院团发展路径。一、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近况自十八大以来,我国宏观大环境整体向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要求,文艺迎来发展新机遇。2013年,《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转制院团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的意见。同年,“近9成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基本完成了对国有文艺院团的划分”[3],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向纵深发展。随后,国家相关部门仍在不断调试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条例:2015年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2019年的《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2021年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诚然,伴随着改革政策的精细化与客观化,国有文艺院团日趋市场化与标准化,我国国有文艺院团迎来后改革阶段。(一)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日臻完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事关艺术生产与艺术分配,对艺术界上游的艺术创作和下游的艺术消费都有着深远影响,因此成为行业内讨论的焦点议题。当下,学界对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研究全面且深入,涵盖回溯历程、政策梳理、现实困境等,其中包括政策研究、个案研究、调查研究等。业界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时间节点有了较为明确且统一的划分,如成啸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历史、当下与未来——40年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综述》中,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划分为四个阶段:“破冰时期的探索(1978-1991年)、企业化管理的尝试(1992-2002年)、转企改制时期(2003-2012年)、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五个一批’阶段(2012-2019年)”[4]。虽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研究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一同进入成熟阶段,但目前研究大多以2019年为时间节点,对近三年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及院团所做努力鲜有探究。(二)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与日俱新2020年新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