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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ZJD 0002 S-2019 方便食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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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ZJD 0002 S-2019 方便食品 2019 方便 食品
亳州市健的养生茶保健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BZJDQ/BZJD 0002S2019代替:Q/BZJD 0002S2018方便食品2019-06-22 发布2019-07-22 实施亳州市健的养生茶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320190440S备案日期:2019-07-12(有效期3年)Q/BZJD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1276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 Q/BZJD 0002S2018方便食品(340320180353S)本标准与 Q/BZJD 0002S2018(340320180353S)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对标准的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前言、技术指标等。铅指标由0.45mg/kg 修改为0.18mg/kg。本标准由亳州市健的养生茶保健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亳州市健的养生茶保健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怀龙。本标准有效期为 3 年。本标准于 2016 年 03 月 18 日首次发布,于 2018 年 01 月 01 日第一次修订,于 2018 年 08 月 01日第二次修订,于 2019 年 06 月 22 日第三次修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ZJD 0002S2016(340375S-2016)。Q/BZJD 0002S2018(340320180035S)。Q/BZJD 0002S2018(340320180353S)。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ZJD 0002S20191方便食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食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本标准适用于 3.1 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小麦GB 1352大豆GB 1353玉米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T 7652八角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59蚕豆GB/T 10460豌豆GB/T 10462绿豆GB/T 11761芝麻GB/T 11766小米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13356黍米GB 14881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8672枸杞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ZJD 0002S20192GB/T 18810糙米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19618甘草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T 20351地理标志产品 怀山药GB/T 20706可可粉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2300丁香GB/T 26150免洗红枣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3生姜GB/T 30391花椒GB/T 35883冰糖DBS53/02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三七花DBS53/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三七茎叶DB61/T 504红米DBS64/68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茶DB13/T 2694地理标志产品 兴隆山楂NY/T 289绿色食品 咖啡NY/T 494魔芋粉NY/T 694罗汉果NY/T 832黑米NY/T 891绿色食品 大麦及大麦粉NY/T 892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NY/T 965豇豆NY/T 1063荷兰豆等级规格NY/T 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 1504莲子NY/T 1506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QB/T 4561红糖QB/T 4567黑糖QB/T 4791植脂末LS/T 3215高粱米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文件原卫生部 2010 年第 9 号公告原卫生部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原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原卫生部 2012 年第 19 号公告原卫生部 2013 年第 1 号公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 年第 10 号公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20 号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 12 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ZJD 0002S20193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方便食品:以谷物(豆类、谷类、米、麦、薯类)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其它辅料,经清理或清洗、熟化或干燥、粉碎或不粉碎、混合调配、成型或不成型、杀菌或不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方便食品。3.2本标准涉及的原辅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糯米、黑米、玉米、荞麦米、燕麦、黍米、小米、糙米、红米、高粱米、小麦、大麦、青稞、芝麻(黑芝麻、白芝麻)、燕麦、麦片、茶叶、咖啡、可可粉、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如丁香、八角、茴香、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马铃薯、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芡实、花椒、黄豆、赤小豆、黑豆、绿豆、豌豆、蚕豆、鹰嘴豆、青豆、芸豆、刀豆、荷兰豆、四季豆、豇豆、麦芽、昆布、枣(大枣、红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黑枸杞、枸杞、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品种亳菊、杭白菊、贡菊、怀菊花等)、槐花、茉莉花、桂花、无花果、甜菊叶、迷迭香、黄秋葵、荷叶、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胡椒、蒲公英、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芫荽、松花粉、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卫生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如: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Plena)、冬青科苦丁茶(Ilexkudingcha C.J.Tseng)、木犀粗壮女贞 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Lour.)Merr)、牛蒡根、玫瑰茄、大麦苗等、原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公告可用于本产品类的新食品原料如:丹凤牡丹花、人参(人工种植)、玛咖粉、杜仲雄花、枇杷叶、乌药叶、辣木叶、蛹虫草、奇亚籽、茶树花、阿萨伊果、金花茶等、抹茶粉、干制三七茎叶、干制三七花、枸杞叶茶、白毛银露梅、黄明胶、五指毛桃、中链甘油三脂、沙棘叶、天贝、梨果仙人掌、玉米须、养殖梅花鹿其他农副产品(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水苏糖、凉粉草、(仙 草 Mesonachinensis Benth)、酸角、针叶樱桃果、菜花粉、玉米花粉、向日葵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粱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海带、裙带菜、刺梨、蚕蛹、萝藦科鹅绒藤属植物耳叶牛皮消(Cynanchum auriculatum Royle ex Wight)、芹菜籽、苦瓜、绿茶、啤酒酵母粉、法兰西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Plena)、蔬菜及蔬菜制品(如冬瓜、紫薯、生菜、番茄、甘蓝、香菜、空心菜、莴苣、茭白、黄花菜、黄豆芽、秋葵、青椒、苋菜、芦笋、甘薯干、木薯、香芋干、南瓜干、莴笋粉、百合粉、南瓜粉、黄瓜粉、黄瓜籽、生菜籽、苦瓜籽、丝瓜籽、笋瓜籽、西葫芦籽、芹菜籽、白萝卜籽、西兰花籽、白菜籽、菠菜籽、茼蒿籽、冬瓜籽、芹菜粉、大白菜粉、洋葱粉、香芋粉、魔芋粉、辣椒粉、马铃薯粉、青豆粉、芋艿粉、毛豆仁粉、荠菜粉、花菜粉、胡萝卜粉、白萝卜粉、蕨菜粉、薇菜粉、马齿笕粉、水芹粉、香椿粉、竹笋粉、豇豆粉、茄子粉、荷兰豆粉、藕粉、西葫芦粉、豌豆粉、紫菜粉、西兰花粉等)、水果及水果制品(如冻干柠檬、黄桃、枇杷、橄榄、榴莲、石榴、苹果干、蓝莓干、菠萝干、芒果干、金橘干、桔子干、雪梨片、香蕉干、凤梨干、哈密瓜干、杨桃干、蔓越莓干、西梅干、樱桃干、荔枝粉、红枣粉、苹果粉、香蕉粉、提子粉、桃子粉、草莓粉、芒果粉、弥猴桃粉、梨子粉、椰子粉、葡萄干等)、坚果与籽类制品(如核桃仁、腰果仁、巴旦木、碧根果仁、扁桃仁、松子仁、榛子仁、夏威夷果仁、花生仁、西瓜籽、瓜子仁、葵花籽仁、南瓜子仁、开心果等)、食用菌制品(如香菇、猴头菇、金针菇、大红菇、松茸、茯苓、银耳、羊肚菌、榛蘑、黑木耳、草菇等)、黒(黄)苦荞、食糖(冰糖、红糖、白砂糖、黑糖等)、蜂蜜、麦芽糊精、蒸青绿茶、梨膏糖、植脂末、综合果蔬酵素粉、小麦胚芽粉、食用葡萄糖、抗性糊糖、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ZJD 0002S20194海藻糖等,食用香精以及传统上作为食品: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原国家卫生计卫生委(原国家卫生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名单;原国家卫生计卫生委(原国家卫生部)公布新食品原料名单;新食品原料名单与原国家卫生计卫生委(原国家卫生部)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进口的食品原料经国家出入境检验疫局检验合格,取得卫生证书食材中的一种或多种。4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章及GB 14881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以及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使用规定(使用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应符合GB 2760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公告的规定。原料品种必须是:一是传统上作为食品;二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卫生部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三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卫生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名单;四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原卫生部以公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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