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157-2002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Rulesforquarantineofimportandexportplantseedling2002-11-25发布2003-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_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IJSN/T1157-2002前言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贵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伟、钱荣田、宋海龙、邵健猛。SN/T1157-2002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植物苗木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植物苗木的检疫。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检疫批lots由一定数量的同一品名、同一发货人和收货人、同一运输工具、同一目的地的植物苗木所构成的检疫单位。2.2植物苗木plantseedling栽培、野生的可供繁殖的草本或木本植物全株或者部分,如植株、苗木、砧木、插条、接穗、芽体、叶片、试管苗等。2.3有害生物pest对植物苗木有害的任何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或品系)或生物型。2.4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pest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2.5非检疫性有害生物non-quarantinepest就一个地区而言,不属于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有害生物。2.6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egulatenon-quarantinepest在栽种的植物中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预期用途而在经济上造成无法接受的影响,因而在输人方领土内受到限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检疫依据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议定书、备忘录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组织的有3313.2关规定。3.3检疫审批规定和进口许可证、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关于植物检疫的条款。3.4中国法定的植物检疫要求。SN/T1157-20024检疫准备4.1办理报检手续时,应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和装箱单,进境苗木同时还应提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出境国家(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4.2审核有关单证,明确检疫要求。出境苗木中发现贸易合同、信用证中的检疫要求与双边协定或法律法规不符,应相应修改检疫条款。4.3了解和掌握进境植物苗木在输出国(地区)的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了解出境苗木在产地的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输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要求,确定检疫重点。5现场检疫5.1检疫工具剪刀、放大镜、镊子、指形管、标签、采样凭证及检疫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