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60X87荡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606.6-2005代替GB5606.6-1996卷烟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Cigarettes-Part6:Qualityevaluation2005-06-17发布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士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OCqi+GB5606.6-2005前言GB5606(卷烟))分为六个部分:—第1部分:抽样;—第2部分:包装标识;—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第5部分:主流烟气;—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本部分为GB5606的第6部分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代替GB5606.6-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本部分与GB5606.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检验分类;—修改了批不合格的判定方法;—调整了质量综合得分计算公式。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忠理、李青诚、潘昵瑰、魏利。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610-1985;—GB5606.6-1996GB5606.6-2005卷烟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范围GB5606的本部分规定了卷烟质量综合判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卷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6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5606.2卷烟第2部分:包装标识GB5606.3卷烟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GB5606.4卷烟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GB5606.5卷烟第5部分:主流烟气质t综合判定1检验分类卷烟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型式检验应包括所有项目;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监督检验一般应对A,B类质量缺陷项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根据企业质量控制要求自行确定检测内,但为保证产品质量,至少应对所有A类质量缺陷项进行检验。2仅结标乞贝3段下容3.3.2.1包装标识质量缺陷为A,B类,包装标识包括通用要求和对箱、条、盒不同包装体的相应的标识要求,按GB5606.2检验。3.2.2若出现任何一个A类质量缺陷项,则判该批卷烟不合格,包装标识得分以零分计3.2.3箱、条、盒B类质量缺陷项的单位扣分值由表1给出。各项质量缺陷数乘以单位扣分值等于该项质量缺陷扣分数。卷烟包装标识考核采用百分制表示,其得分为10。减去各项质量缺陷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