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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PT 0011 S-2022 菊苣裸藻茯苓压片糖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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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PT 0011 S-2022 菊苣裸藻茯苓压片糖果 2022 菊苣裸藻 茯苓 压片 糖果
05.02 口 口口 Q/YPT 堂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0丫P丁00们S-2022 2022-02-i 0发布 菊芭裸藻获菩压片糖果 爪之、一品堂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发布、遥 备 案 号:130257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3月30日 有效日期:2027年03月29日 0丫P下0011 S-2022 月!古口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国家标准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SB/T 10347 糖果压片糖果。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一品堂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一品堂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玉兴。本标准于2022年2月10日由一品堂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负责叮 浦夕认、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 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22年2月10日首次发布。I 0丫P丁00州S-2022 菊芭裸藻获菩压片糖果,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菊芭裸藻获荃压片糖果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麦芽糖醇、木糖醇、山梨糖醇、D一甘露糖醇、食用葡萄糖、结晶果糖、白砂糖、乳 糖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不少于40%),添加粉碎或水煮提取的菊芭(不少于10%)、裸藻粉(不少于5%)、获荃(不少于5%)、百合、葛根、淡竹叶,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食用玉米淀粉、甜味剂(赤鲜糖醇、三氯蔗糖)、抗结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酸度调节剂(柠檬酸、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经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压片、包衣(聚乙烯醇、二氧化钦、蜂蜡)或不包衣、包装而成 的菊芭裸藻获荃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蜂蜡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一甘露糖醇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886.3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钦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1 0丫P丁0011 S-2022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鲜糖醇 GB/T 26762 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I 10347 糖果压片糖果 国家卫计委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GB/T 20880的规 3.1.2 结晶果糖应符合GB/I 26762的规定 3.1.3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4 麦芽糊精应符合GB/I 20884的规定。3.1.5 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3.乍6 乳糖应符合GB/I 25595的规定。3.1.7 菊芭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获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t19 百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10 葛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11 淡竹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12 裸藻粉应符合国家卫计委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号)的规定。3.1.13 所有原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672.GB 2763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2 0丫P丁0011S-2022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品种应有的色泽 取50片被测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立即嗅其气味,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品尝其滋味;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 滋味和气味 味甜,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 组织状态 坚实,剖面紧密,块形完整,大小一致,较完整。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蕊 5.0 SB/T 10347附录A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用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5 C m M 菌落总数 2 io i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按GB 4789.1执行 一”兰 参岁、d于: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鸽装裔品计量监督耀少岁的规定。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净含量 4 食品添加剂 4.,食品添加剂质量 麦芽糖醇应符合GB 28307的规定。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山梨糖醇应符合GB 1886.187 的规定。D一甘露糖醇应符合GB 1886.177的规定。赤鲜糖醇应符合GB 26404的规定。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微晶纤维素应符合GB 1886.103的规定。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碳酸氢钠应符合GB 1886.2的规定。聚乙烯醇应符合GB 31630的规定。蜂蜡应符合GB 1886.87的规定。二氧化钦应符合GB 1886.341的规定。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4.2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 0丫p下0011S-2022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次配料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在成品库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每一组批产品中至少抽取1。最小包装(不少于500克),一半用于检验,一半用于留样。微生物采样 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6.2 出厂检验 6.2,产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干燥失重、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6.4,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判为合格品。6.4.2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取样或对豁污赞纤簇分二慰丢髦月、符合标瘤;贡IJ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复检。7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识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不得宣传和暗示对疾病有预防不贻创乍用。还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添加裸藻的产品,还应标注裸藻占比,婴幼儿不得食用。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容器应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它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 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7.2.2 产品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无裸露。Q丫P下O011S-2022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物品混装、混运。7.3.2 运输产品时不得日晒、雨淋。搬运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使用有损纸箱的工具,不得抛摔。7.4 贮存 7.4.1 贮存仓库应保持干燥、清洁、阴凉,保持通风良好。7.4.2 成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得接触和靠近潮湿、有腐蚀性或易于发潮的货物,不得与有毒的化学药品和有害物质放在一起。7.5 保质期 在规定的储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24个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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