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萝啤味碳酸饮料Q/ZPGF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ZPGF0013S-2023代替Q/ZPGF0013S-2020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02-18发布2023-02-18实施备案号:44010075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16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ZPGF0013S-2023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参考有关标准而制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本标准代替Q/ZPGF0013S-2020《菠萝啤味碳酸饮料》,与旧标准相比较,主要修改了:----修改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中的酒精度、微生物限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河北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湖南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广州从化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新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阳江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饮料的生产。本标准由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丹黄崇港本标准审核人:王培武曾玉萍本标准批准人:涂京霞本标准于2012年7月20日首次发布,2015年7月8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10月18日第二次修订,2019年10月18日第三次修订,2020年2月18日第四次修订,2023年2月18日第五次修订。首次发布的标准号为Q/ZPGF0013S-2012。Q/ZPGF0013S-20231菠萝啤味碳酸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菠萝啤味碳酸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果葡糖浆、浓缩麦芽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啤酒,以及适量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食用香精(菠萝味、菠萝啤味)、焦糖色(亚硫酸铵法)、二氧化碳进行混合配制而成的酒精度≤0.5%vol的菠萝啤味碳酸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