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99B40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1080—2012牦牛选育基地建设规范2012-02-28发布2012-04-01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3/T1080—2012I前言本规范的编制符合GB/T1.1-2009的要求。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本规范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规范由青海省畜牧总站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成顺、张晋青、白乾云、张惠萍、周佰成、文占江。DB63/T1080—20121牦牛选育基地建设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牦牛选育基地选址布局、建设要求、选育技术、防疫要求、管理制度等方面要求。本规范适用于青海牧区牦牛选育基地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DB63/277青海高原牦牛DB63/T433畜禽暖棚DB63/T435牛、羊规模饲养防疫技术DB63/545.2种牛鉴定程序DB63/T546.1青海牦牛饲养管理规范DB63/T546.2青海牦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DB63/T546.3青海牦牛繁殖技术规范DB63/T546.4青海牦牛选育技术规范3选址布局3.1选址要求3.1.1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要求。3.1.2基地建设选择在生态良好的牦牛主产区、不能在工业“三废”及生活、医疗废弃物污区建设。3.1.3有适宜饲养牦牛的天然草场、饲草饲料地,冬春草场面积不低于每头牛5hm2,实行划区轮牧:有充足水源,水质达到GB5749的要求。3.1.4基地中有办公区和种牛饲养区距主要交通干线1000m以上。3.2布局要求3.2.1选育基地总体划分管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各个区相对分开。生产区包括种公牛饲养区和母牛饲养区。3.2.2管理区位于交通便利区域,管理区和种牛饲养区相对集中建设。3.2.3母牛饲养区以户为单位分散建设。3.2.4隔离区位于种牛饲养区的下风向或侧下风向区域。4建设要求DB63/T1080—201224.1饲养规模4.1.1核心母牛群牦牛选育基地核心母牛群以户(联户)为基本单位建设,基地组建核心群10群1000头以上,每群不少于100头,每群一、二级率达到60%以上。4.1.2选育群选育基地组建选育群20建群2000头以上。每群一、二级率达到50%以上。4.1.3种公牛群选育基地组建种公牛群2群,每群头50—80头。一、二级率达到70%以上。4.2牛舍建筑4.2.1牛舍地址选择牛舍选择在地势高燥、平坦、向阳、水源方便、通风及排水良好的地方。4.2.2建设要求牛舍建设包括牛用暖棚及运动场,包括种公牛舍、母牛舍、育成牛舍,犊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