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DBDBDB上海市地方标准DDDDBBBB31/2009—2012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2-10-26发布2013-05-01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DB31/2009—2012I前言本标准非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CAC《CODEOFHYGIENICPRACTICEFORPRECOOKEDANDCOOKEDFOODSINMASSCATERING(CAC/RCP39-199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31/2009—201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从事的团体膳食外卖服务行为。本标准不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事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向餐饮服务单位配送食品,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临时针对散客外卖的行为。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团体膳食外卖服务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团体膳食用餐者的临时订购要求,在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集中加工膳食半成品或成品后,将膳食半成品或成品集中配送到团体膳食供餐点,再将半成品加工制成成品膳食或直接供应成品膳食的服务行为。3.2团体膳食供餐点由团体膳食用餐者设立或指定的,供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制作、供应团体膳食的场所。3.3净菜新鲜蔬菜、生鲜畜禽肉、水产品经挑选、清洗、整理、切配等粗加工,经过或不不经过干燥,不经调理,达到直接烹饪条件的半成品。3.4调理半成品畜禽肉、水产品经粗加工后,添加调味料等辅料,经调制、腌制、盐渍、上浆、发酵等工序,经过或不经过热加工处理,达到直接烹饪条件的半成品。3.5即食膳食可直接食用的的主食和菜肴。包括不经热加工或经过热加工熟制的即食食品,如即食果蔬、糕点面包、即食调味料、熬制汤料等。3.6即食热膳食烧熟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的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膳食。3.7即食冷膳食烧熟后2小时内将食品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食用前加热或不加热直接食用的膳食。3.8冷加工糕点DB31/2009—20122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类食品,如裱花蛋糕。3.9热加工糕点加工过程中以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类食品,如烘烤糕点、油炸糕点、水蒸糕点等。3.10环节表面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食(饮)具、工用具、容器、操作台面、操作者手等的总称。4选址和结构团体膳食供餐点选址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