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河南省地方标准DBS41/012—202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2020-07-14发布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09-01实施DBS41/012—2020I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S41/012—202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基本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辅料管理、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包装和标签、检验、贮存和运输管理、产品召回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及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食品小作坊,其固定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本标准不适用于现制现售。2术语和定义2.1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2.2GB14881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加工场所3.1选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畜禽类动物圈养场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以及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的影响范围之外。通往加工场所的道路应硬化。3.2加工场所环境3.2.1加工场所应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无积水、垃圾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应有良好的防雨、防尘、防鼠、防蚊、防蝇、防虫等设施。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畜禽、宠物。3.2.2加工场所地面应硬化。3.2.3加工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隔,加工场所不得放置个人生活物品。3.3设计和布局3.3.1加工场所布局合理,应满足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需要,生食加工区和熟食加工区、直接入口食品内包装区和外包装区,应有效分隔,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3.3.2加工场所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3.3.3卫生间不得与生产加工场所直接连通。3.4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DBS41/012—202023.4.1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应采用无毒、无味、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3.4.2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3.4.3墙面、隔断应不易积存污垢且易于清洁,需要经常冲洗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米以上不吸水、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3.4.4门窗应闭合严密,易于清洁、消毒。3.4.5门及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的防止虫害侵入设施。3.4.6地面应硬化,结构应有利于清洁和排污。地面应平整防滑、无裂缝,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4设施设备4.1设施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