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53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53/022—2016松茸及其制品2016-12-30发布2017-01-29实施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53/022—2016I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S53/022—20161松茸及其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松茸及其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3.1松茸Tricholomamatsutake又名松口蘑(中国真菌汇总)、松蕈(菌谱)、合菌、台菌(本草纲目)。属担子菌门(Basidiomycota)、担子菌纲(Agricales)、伞菌目(Agricales)、口蘑科(Tricholomataceae)、口蘑属(Tricholoma),是松栎等树木外生的菌根真菌。其子实体可供食用,是一种著名的野生食用菌。3.2鲜松茸经野外采集后,简单保鲜处理的松茸。3.3松茸干制品以鲜松茸为原料,经预处理、干燥等工艺制成的松茸制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视、鼻嗅。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DBS53/022—20162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松茸干制品≤13GB5009.3铅(以Pb计)/(mg/kg)≤1.0GB5009.12无机砷(以As计)/(mg/kg)≤1.0GB5009.11镉(以Cd计)/(mg/kg)≤0.5GB5009.15总汞(以Hg计)/(mg/kg)≤0.3GB5009.17注:污染物(铅、无机砷、镉、总汞)限量是以鲜品计,松茸干制品的污染物限量按附录A折算。4.4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DBS53/022—20163AA附录A(规范性附录)松茸干制品污染物限量的折算公式松茸干制品污染物限量按下列公式折算:干鲜=XY100Y100X21式中:X鲜—干制松茸的污染物含量(以鲜品计),mg/kg;X干—干制松茸的污染物含量,mg/kg;Y1—鲜松茸的水分含量,g/100g(鲜松茸的水分推荐为90g/100g,亦可通过对鲜松茸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相应值);Y2—干制松茸的水分含量,g/100g。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