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44/017-2021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2021-12-13发布2022-3-13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DBS44/017-2021Ⅰ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S44/017-2021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米粉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与设备、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湿米粉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湿大米制品及湿粉条类淀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现制现售的食品经营活动。2术语和定义GB14881—2013、DBS44/0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选址及厂区环境3.1选址3.1.1选址应符合GB14881—2013中3.1的规定。3.1.2选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有效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3.2厂区环境3.2.1厂区环境应符合GB14881—2013中3.2的规定。3.2.2生产加工场所应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分隔;生产加工场所内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卫生间。4厂房和车间4.1设计和布局4.1.1湿米粉生产车间的设计和布局应能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操作要求,按原料验收→储存→大米清洗、浸泡、磨浆、调浆→蒸煮定型→冷却成型→包装→储存→装车配送的生产流程合理布局,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4.1.2设计和布局应符合GB14881—2013中4.1的规定。4.1.3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布局、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4.1.4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一般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域有效分隔。作业区划分要求见附录A。4.2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4.2.1应符合GB14881—2013中4.2的规定。4.2.2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DBS44/017-20212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5生产设施与设备5.1设施5.1.1设施应符合GB14881-2013中5.1的规定,以及下列基本要求:a)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排水终端口应设置防鼠格栅。b)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通风设施应避免空气从一般作业区流向准清洁作业区。c)具有与所生产加工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