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S23/014—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豆制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2021-10-18发布2022-01-01实施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DBS23/014—20211前言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桂玲、于琳、王洪、张岭、高向阳、陈莎莎、王蕊、王丽影、丁木、杜丽丽、杜洋、李小兰、李佰玲、梅海娟、李宇、姜瑶、李颖、艾晓丽、曹玉倩、孙娜。本文件于2021年10月18日首次发布。DBS23/014—202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豆制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豆制品小作坊的术语和定义、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标签标识、贮存运输、记录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非发酵豆制品小作坊。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22106非发酵豆制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GB2712、GB/T22106、GB14881界定的及以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豆制品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3.2非发酵豆制品以大豆和水为主要原料,经过制浆工艺,凝固(或不凝固),调味或不调味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3.3豆制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设备和工艺简单,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的个体生产经营者。4生产加工场所DBS23/014—202134.1外部条件4.1.1生产加工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4.1.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虫害孳生。进行杀虫、杀菌操作时,不得污染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4.1.3应对厕所等污染源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污染食品。4.2内部条件4.2.1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