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B41备案号:28405-2010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719—2010家禽屠宰检疫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ofquarantineforpoultryslaughtering2010-06-28发布2010-10-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719—201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全录、曹克昌、卢旺、刘钧、李德义、李宏伟、彭红、王小军、仇妍虹。DB11/T719—20101家禽屠宰检疫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禽屠宰检疫的宰前检疫及检疫后的处理、宰后检疫及检疫后的处理和检疫记录的保存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家禽的屠宰检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家禽poultry人工养殖的鸡、鸭、鹅、鸽子、鹌鹑等禽类。3.2屠体poultrybody经过屠宰、放血、脱毛后的禽体。3.3急宰emergencyslaughter在待宰或运输中出现的除一类疫病以外的某些疫病、普通病和其他病损的家禽,为了防止传染或避免自然死亡而强制进行的紧急宰杀。3.4同步检疫synchronousinspection在屠宰中,对同一家禽的屠体、内脏实行同时、等速、对照的现场检疫。3.5同群家禽flockofpoultryDB11/T719—20102以自然小群为单位,与疑似染疫家禽在同一环境中的家禽。3.6同批产品abatchofproduct同时、同地加工的同一生长禽群的产品。4宰前检疫4.1家禽入厂时应查验并收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2核对种类和数量,了解运输途中病、死情况。进行群体检疫,对发现的可疑病禽,进行个体临床检查,剔出可疑病禽。检查方法应按GB16549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检验。4.3由官方兽医填写“北京市动物屠宰检疫处理记录(1)”,格式和内容见附录A表A.1,并将收缴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规定归档保存。4.4在待宰期间,应随时对待宰家禽进行临床观察。宰前应再做一次群体检疫,剔出患病家禽。5宰前检疫后的处理5.1宰前检疫合格的家禽由官方兽医出具“北京市动物准宰通知单”,待宰家禽凭“北京市动物准宰通知单”进入屠宰线。通知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