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0689一1997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磺胺甲氧哒嗦残留量检验方法Methodforthedeterminationofsulfamethoxypyridazineresiduesinmeatsandmeatproductsforexport1997一12一01发布1998一04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N0689一1997前言本标准是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SN/T0001-1995《出口商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及生物毒素检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而进行编写的。其中测定方法是等同采用了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署《肉类及其制品化学分析检验手册》中所载的“动物组织中磺胺残留量的薄层色谱法”中磺胺甲氧哒嗓残留量分析方法。技术内容与原方法相同,经验证后,按规定格式要求作了编辑性修改。在标准中同时制定了抽样和制样方法。测定低限是根据国际上对肉及肉制品中磺胺甲氧哒嗓残留量的最高限量和测定方法的灵敏度而制定的。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保国、胡小钟、任家其、卢康全。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磺胺甲氧哒啧残留量检验方法siv0689一1997Methodforthedeterminationofsulfamethoxypyridazineresiduesinmeatsandmeatproductsforexpor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磺胺甲氧哒啼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薄层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牛肉中磺胺甲氧哒嚓残留量的检验。2抽样和制样2.1检验批以不超过2500件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2.2抽样数量批量,件最低抽样数,件1-25126^100510125010251^500155011000171001^2500202.3抽样方法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从每件内抽取一袋作为原始样品,其总量不少于2kg,放入清洁的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并及时送交实验室。如每件中无小包装或有小包装但每袋重量超过2kg者,则可用灭菌锋利刀在抽出的包件中,每件割取不少于100g,混合后置于清洁容器内,作为混合原始样。混合原始样的重量不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2.4试样制备从原始样品中分取出ikg,充分绞碎混匀,分成两等份,分别装入清洁的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记。2.5试样保存将试样于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