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40CCSB011303秦皇岛市地方标准DB1303/T351—2023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规范2023-05-25发布2023-06-25实施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03/T351—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娜、赵冬梅、梁艳丽、李妍、韩笑、侯斌。DB1303/T351—20231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用农产品通过种植、养殖(屠宰)、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简单加工,供人食用的农产品。包括果蔬、肉类、水产品等。[来源:GB/T29372-2012,3.1]3.2食品快速检测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包括快检车、仪、箱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食品进行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的快速检测的行为。4基本要求4.1场所环境4.1.1在环境有要求的区域应进行温湿度监测、控制和记录。检测仪器设备所在区域应符合仪器说明书或者检测标准规定的存放环境要求。4.1.2检验区域与办公区域分隔,检验区域应按照工作内容或仪器类别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干扰和交叉污染。4.2制度、文件和记录4.2.1应制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和操作规程等制度。4.2.2文件控制应符合GB/T27404-2008中4.3规定的要求。4.2.3质量和技术记录应符合GB/T27404-2008中4.4规定的要求。DB1303/T351—202324.3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方法原理,掌握食用农产品采样、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实验安全等要求。4.4设备4.4.1应配备与快检能力相适应的设备。4.4.2新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确认技术参数达到要求。4.4.3应有专业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根据需要进行检定/校准,必要时进行期间核查。4.5试剂4.5.1采购快检试剂,保证货源可靠,货物可追溯。4.5.2应对快检产品、标准物质和试剂耗材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要求存放,标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