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63CCSB43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2055—2020大蒜网络销售服务规范2020-12-30发布2021-03-30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1/T2055—2020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中共杞县县委党校、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杞县农业农村局、河南凡尔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强、马新明、王海涛、吕存伟、张浩、樊为刚、李高飞、刘刚、郭志刚、郑志安、孙利娟、刘轶群、陈明丽。DB41/T2055—20201大蒜网络销售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大蒜网络销售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大蒜网络销售平台、销售服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大蒜网络销售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5411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SB/T10158新鲜蔬菜包装与标识SB/T11132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大蒜本文件所定义的大蒜指经过栽培生产出来的蒜头,包括鲜蒜和干蒜。3.2网络销售大蒜销售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大蒜的经营活动。3.3网络销售平台销售平台主要包括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自建网络销售平台、社交网络销售平台等,以大蒜商品交易为目标,以互联网为信息传输手段,为买卖双方提供产品展示、交易撮合、资金支付、订单管理、数据通信等功能的网络信息系统。3.4卖家进行大蒜产品经营销售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5买家进行大蒜产品消费(即购买大蒜产品)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4网络销售平台第三方平台4.1DB41/T2055—202024.1.1平台已通过ICP备案许可。4.1.2具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资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1.3具有与从事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和通信网络。4.1.4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4.1.5有与交易平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4.1.6能够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产品展示、数据查询、订单处理、支付与配送等网络交易相关服务。4.1.7具有清晰的平台交易规则,争议解决办法等平台经营管理制度。自建销售平台4.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