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45/03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留胚大米DBS45/031—2016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兰、叶开富、陈小聪、周国新、韦刚、叶丛佑、刘永强。I2016-01-25发布2016-05-01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45/031—2016留胚大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留胚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留胚工艺加工制成的大米,不适用于籼米以外的红米、墨米、糯米等。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50稻谷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36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5490粮油检验一般规则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810糙米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术语和定义GB1354所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留胚米粒经去种皮、果皮等后保留全胚、平胚和半胚的米粒。1DBS45/031—20162.2留胚工艺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特定设备制成留胚米粒的加工方法。2.3留胚率留胚米粒占留胚大米试样粒数的百分率。2.4不完善粒包括未成熟粒、虫蚀粒、生芽粒、病斑粒、生霉粒、糙米粒等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2.5杂质除留胚大米粒之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等。2.6色泽、气味整批留胚大米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3要求3.1原料要求3.1.1稻谷应符合GB1350二等及以上稻谷标准要求。3.1.2糙米应符合GB/T18810的规定。3.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米白色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