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14.3:628.5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8955一88Hygienicspecificationsofediblevegetableoilsfactory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生产食用植物油脂或食用植物油制品的工厂(作坊)、食用油脂储炼厂,以及其他工厂附设的食用植物油脂或食用植物油制品的车间。米语2.1食用植物油:利用植物油料经加工生产出供人类食用的油脂。2.2食用油制品:以动、植物油脂为主要原料,经深加工制成供人类食用的油脂用品,如人造奶油、起酥油、粉末油脂等。2.3溶剂:指在生产植物油或生产其他综合利用产品过程中Vr需要的6牡大豆溶剂油以及国家允许使用的其他溶剂。原材料采购、运输、贮蔽的卫生3.1采购3.1.1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3.1.2严禁采用下列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或食用油制品。3.1.2.1受工业“三废”、放射性元素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而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原料。3.1.2.2浸、拌过农药的油料种子。3.1.2.3经加工处理后不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质量标准的原料。3.1.2.4混有非食用植物的油料、油脂,以及生产过程中非正常使用的矿物油3.1.2.5严重腐败变质的原料3.1.3生产食用植物油或工厂综合利用所用的溶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1.4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口3.2运输3.2.1运输原辅材料的车、船、容器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允许将原料与有毒、有害或其他可能造成原料污染的物品混运。3.2.2溶剂的贮罐、输送管道、运输工具必须专用3.3贮藏3.3.1贮存原辅材料的仓库必须通风、干燥、清洁卫生,具有防虫、防鼠设施,定期清扫、消毒油料应按不同品种分类堆放,防止腐败变质3.3.2油脂贮罐必须坚固、密闭、无毒,按有关规定设计制作。3.3.3特殊原辅材料应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一04一14批准1989一01-01实施GB8955一88劝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4.1选址食用植物油厂必须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4.2厂一区和道路厂L:裸露地面应绿化。厂区道路、车辆集中场地和油桶堆放场地应铺砌水泥地面或其他坚硬地面。地面应平坦,无积水,不起尘土。4.3厂房与设施4.3.1厂房与设施应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扫、消毒。4.3.2厂房与设施必须结构合理、坚固、完好;经常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状况。4.3.3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人和隐匿,并应有防烟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