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89.1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2016-12-23发布2017-06-2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4789.12—2016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T4789.1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本标准与GB/T4789.1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增加了PCR鉴定方法;———增加了结果与报告;———增加了附录A;———修改了设备和材料;———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修改了检验程序;———规范了样品制备过程;———修改了操作步骤中增菌和分离培养部分试验方法。GB4789.12—201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肉毒梭菌(Clostridiumbotulinum)及肉毒毒素(botulinumtoxin)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的检验。2设备和材料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2.1冰箱:2℃~5℃、-20℃。2.2天平:感量0.1g。2.3无菌手术剪、镊子、试剂勺。2.4均质器或无菌乳钵。2.5离心机:3000r/min、14000r/min。2.6厌氧培养装置。2.7恒温培养箱:35℃±1℃、28℃±1℃。2.8恒温水浴箱:37℃±1℃、60℃±1℃、80℃±1℃。2.9显微镜:10倍~100倍。2.10PCR仪。2.11电泳仪或毛细管电泳仪。2.12凝胶成像系统或紫外检测仪。2.13核酸蛋白分析仪或紫外分光光度计。2.14可调微量移液器:0.2μL~2μL、2μL~20μL、20μL~200μL、100μL~1000μL。2.15无菌吸管:1.0mL、10.0mL、25.0mL。2.16无菌锥形瓶:100mL。2.17培养皿:直径90mm。2.18离心管:50mL、1.5mL。2.19PCR反应管。2.20无菌注射器:1.0mL。2.21小鼠:15g~20g,每一批次试验应使用同一品系的KM或ICR小鼠。3培养基和试剂除另有规定外,PCR试验所用试剂为分析纯或符合生化试剂标准,水应符合GB/T6682中一级水的要求。GB4789.12—201623.1庖肉培养基:见A.1。3.2胰蛋白酶胰蛋白胨葡萄糖酵母膏肉汤(TPGYT):见A.2。3.3卵黄琼脂培养基:见A.3。3.4明胶磷酸盐缓冲液:见A.4。3.5革兰氏染色液:见A.5。3.610%胰蛋白酶溶液:见A.6。3.7磷酸盐缓冲液(PBS):见A.7。3.81mol/L氢氧化钠溶液。3.91mol/L盐酸溶液。3.10肉毒毒素诊断血清。3.11无水乙醇和95%乙醇。3.1210mg/mL溶菌酶溶液。3.1310mg/mL蛋白酶K溶液。3.143mol/L乙酸钠溶液(pH5.2)。3.15TE缓冲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