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89.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2016-08-31发布2017-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GB4789.8—2016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T4789.8—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本标准与GB/T4789.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修改了典型菌落的形态描述;———删除了生化鉴定中的商品化名称;———描述了血清鉴定的方法。GB4789.8—201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Yersiniaenterocolitica)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的检验。2设备和材料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2.1冰箱:0℃~4℃。2.2恒温培养箱:26℃±1℃、36℃±1℃。2.3显微镜:10倍~100倍。2.4均质器。2.5天平:感量0.1g。2.6灭菌试管:16mm×160mm、15mm×100mm。2.7灭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2.8锥形瓶:200mL、500mL。2.9灭菌平皿:直径90mm。2.10微生物生化鉴定试剂盒或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3培养基和试剂3.1改良磷酸盐缓冲液:见A.1。3.2CIN-1培养基(CepulodinIrgasanNovobiocinAgar):见A.2。3.3改良Y培养基(AgarY,Modified):见A.3。3.4改良克氏双糖培养基:见A.4。3.5糖发酵管:见A.5。3.6鸟氨酸脱羧酶试验培养基:见A.6。3.7半固体琼脂:见A.7。3.8缓冲葡萄糖蛋白胨水[甲基红(MR)和V-P试验用]:见A.8。3.9碱处理液:见A.9。3.10尿素培养基:见A.10。3.11营养琼脂:见A.11。3.12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诊断血清。GB4789.8—201624检验程序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程序见图1。图1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程序5操作步骤5.1增菌以无菌操作取25g(或25mL)样品放入含有225mL改良磷酸盐缓冲液增菌液的无菌均质杯或均质袋内,以8000r/min均质1min或拍击式均质器均质1min。液体样品或粉末状样品,应振荡混匀。均质后于26℃±1℃增菌48h~72h。增菌时间长短可根据对样品污染程度的估计来确定。5.2碱处理除乳与乳制品外,其他食品的增菌液0.5mL与碱处理液4.5mL充分混合15s。GB4789.8—201635.3分离将乳与乳制品增菌液或经过碱处理的其他食品增菌液分别接种于CIN-1琼脂平板和改良Y琼脂平板,26℃±1℃培养48h±2h。典型菌落在CIN-1上为深红色中心,周围具有无色透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