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方案纲要,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强化政府公共效劳职能,有效整合公共体育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区县政府的统筹作用,以向社区开放为重点,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二、工作原那么(一)确保教学,妥善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必须以确保正常教学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以XX县区、XX县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为重点,探索新机制,落实新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分批、分阶段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三)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效劳管理方式。(四)制度保障,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机制,保障开放工作有序、长效进行。三、开放标准及形式(一)开放范围。本意见所称学校体育设施,是指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体育场(馆)等建筑物、场地和器材。(二)开放条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课余训练的前提下,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到达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向社会开放:1.拥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2.拥有足球场;3.拥有篮球场或排球场;4.拥有室外健身器材(含乒乓球台)。(三)开放时间。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2页共4页(四)开放形式。学校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本校学生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与驻地街道(乡镇)合作,免费向有组织的周边社区居民开放。鼓励学校将游泳馆、篮球馆等室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场地、器材及效劳情况自主制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对学生实行优惠价格。四、发动多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一)明确学校在体育设施开放中的主体地位。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将符合居民需求、符合平安要求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体育设施开放的管理效劳工作。(二)充分发挥社区协调作用,利用社区资源优势。各社区要主动与驻地学校加强沟通合作,及时了解驻地单位和居民需求,结合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团体建设,通过发放活动卡等形式,组织社区居民有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