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中共XX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一、中共XX支部委员会由中共XX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二、选举设监票1名,计票2名。监票、计票工作人员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三、中共XX支部委员会由X名委员组成,经党员推荐、酝酿、组织考察并报中共XX委员会审批后,提出候选人X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每位党员只能在候选人中和在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中,共选择X名或少于X名作为党支部委员,不得选择X名以上的党支部委员。每张选票对候选人的赞成人数和另选他人人数总计不得超过X名,等于或少于X名的选票有效,多于X名的选票无效。四、选举时,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选举人填写选票时,对该候选人,表示赞成的不作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上“×”,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上“○”。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需要另选候选人以外的人,在选票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不作任何符号。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并保持票面整洁。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按废票对待;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按弃权对待。五、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党员的正式关系在中共XX支部委员会的正式党员均有被选举权。六、参加中共XX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大会应到党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为有效。七、选举仅有一种选票,即中共XX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党员按规定填写选票,并按指定路线到指定票箱一次投入。投票顺序按选举工作人员、党员依次投票。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八、党员全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计票人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数,该次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九、当选的中共XX支部委员会委员得到的赞成票(以下简称“得票”)必须超过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若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人,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得票相等的人作为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