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大众文艺一、摄影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摄影的“机器”与“人”合作的特性,始终回避不了“主观”与“客观”“真实”与“美”的矛盾。摄影术发明的初衷,是人们希望在画面上更真实的固留住美好的昨天,要求照片成为在物理和概念层面跟原始对象相比同样精确、清晰可信,当时这个发明几乎摧毁了近代绘画的信心。从1839年达盖尔发明摄影术至今,依靠科技的发展,摄影已经可以随时随地的记录宏观到微观的世界,这种功能也使其担当了猎奇的工具。猎奇是对以往经验的求证,对未知真相的寻找,因此,摄影的功能可以满足人们的这一需求。它一方面将另一处鲜为人知的场景转移到我们的眼前,另一方面充当了人类科技探索的图像证据。在照片上仿佛感受到曾经的“此时此地”。不必需要生动的诉求来想象与身边擦肩而过的真实,回忆录中的几幅图片足够证实了比仅仅依靠文字或口述更让人身临其境。同时,为了捕获人们观看图片的注意力,摄影创作者试图通过对摄影题材的选择,通过对画面元素之间的构成,通过对摄影所具有的影调或色调控制来明确图片中的特定要素,传达其表达意义。每个人的生活经验与对周遭环境体验的不同,会促使其对拍摄题材和兴趣的选择。题材的选择,并不一定是寻找惊世骇俗的景物才能引起观众的视觉关注,这取决创作者是否从某个题材中发现或感觉到抽象的视觉焦点,通过取景并利用光圈、快门等摄影技术,或者依托后期的技术手段加工形成照片上的画面焦点。这个焦点会激发或激活观众对创作者所体验情节的情感,或者有更远的延伸。创作者的精神体验、审美理想、对社会评价的观点,得到有效的传递。总之,只有观众观看了图像,才有机会得到你的信息。因此,摄影艺术的主体依然是“人”,人的主观控制在摄影行为中显得尤为重要。摄影师在拍摄时多少都抱着一定目的性,所以不论通过何种手段的摄影方式,都是对客观对象有所选择、甄别的拍摄,哪怕是万分之一秒的拍摄。或者我们可以换一种说法,我们的摄影图片中是否可以看出主观的成分在作用于我们的情感?答案是显然的,决定摄影图片的摄影行为就是“人”的介入。因而我们在评判一位摄影师的作品时,免不了要带入到此摄影的时代背景、个人经历及其对政治的参与度来解读他的作品。为了目的,摄影艺术同样具备艺术所具有的表现性特征,但与架上绘画、文学、音乐等艺术形式不同的是,摄影的主观性发挥前提依然是基于客观物体的存在。当然,随着当下数字虚拟技术的流行,摄影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