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谢安民,管理学博士,温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乡村治理、社会治理。〔∗〕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层协商民主的情感嵌入机制研究”(22BZZ043)的阶段性成果。《学术界》(月刊)总第297期,2023.2ACADEMICSNo.2Feb.2023精英转型与乡村双轨政治重构〔∗〕谢安民(温州大学法学院,浙江温州325035)〔摘要〕乡村治理结构决定性地影响乡村治理效能。近年来,“新双轨政治”模式成为改革以来乡村治理结构的一种新概括。它突出乡村准正式精英组织的治理作用,却忽视乡村非正式精英群体的治理角色。依据经典的“双轨政治”分析性框架,进一步探讨乡村精英转型与乡村治理结构变迁的关系,可以发现,改革以来的乡村地区形成了“复合双轨政治”模式,并产生“新乡贤社会”的公共空间。它起着内在地限制乡村干部的营利性的作用。未来若要进一步发挥其治理效应,需要国家给予新乡贤以某种非正式的直接授权。〔关键词〕新乡贤;双轨政治;乡村治理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3.02.009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根据中央精神,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乡村治理有效。乡村治理有效的途径则是,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提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然而,关于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主体如何构成,尚未有政策或法律规范。在实践上,它们显然比以往更为多元化了。〔1〕从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来看,乡村治理结构正处于再造过程中,它必然影响乡村治理效能。中国三农学界一直热切关注乡村治理结构变迁问题。通常认为,乡村治理是在乡村的行政和自然单元内,公共与私人的主体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它包含乡村不同层级的多种主体之间的行动关系。改革以后的乡村治理结构,曾长期被概括为“乡政村治”模式,近年来也被认作是“新双轨政治”模式。两者都强调改革以来的乡村准正式精英组织包括村委会和乡贤会的治理作用,但是均忽视乡村非正式精英群体即新乡贤的治理角色。本文依据经典的“双轨政治”分析框架,进一步探讨改革以来的乡村精英转型在乡村治理结构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后果。本文认为,改革以来的乡村地区经历新乡贤和村干部之间的双向精英交集过程,形成“复合双轨政治”模式,并孕育出居于“行政社会”之上的“新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