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森林火灾扑救的工作心得1对扑火要讲经济效益的思考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逐渐形成森林防火战线正由扑火不惜一切代价的消耗,向要讲经济效益方面转变。一个时期以来,不管是科研单位,还是各级防火部门在实践中得到这样一个共识:扑火要讲经济效益。然而,怎样讲经济效益,确实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认为扑火不注重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1.1主观原因大兴安岭“5.6〞大火之后,人们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了“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必须把它建立在科学的根底上和讲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原那么下,各级领导和从事防火具体工作的同志在极大的心理压力的情况下,如果缺乏科学的林火管理知识和经验,必然认为有火必成灾,有火就是过,有过必然要承担责任。多年来,只有因为发生火灾受到处分的,而没有因扑火指挥不利,盲目上人、上设备,造成巨大损失而受到处分的。因此,一旦发生山火,考虑政治上的影响多于经济成分,于是见火就打,搞人海战术,在客观上形成了似乎上的人越多,说明组织越得力,领导越重视,承担的责任就越小这样一种不正常现象,这是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主观因素。1.2客观原因由于我国森林覆盖率低,可采用资源少,不管什么样的火都得扑救,对火的两重性缺乏深层次的理解,甚至搞不清哪些是对森林有益,可以因势利导地加以利用的火,那些是对森林有害,必须全力以赴进行扑救的火,形成了只要是火就不惜一切代价,一律歼灭的习惯。鉴于上述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提高对林火的科学认识。森林防火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林火管理来到达保护森林的目的。林火的发生是森林维持其平衡的自然规律,从某种意义上讲,森林是离不开火的。因此,没有必要“谈火色变〞。我们工作的重点是防止森林火灾第2页共4页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但要保证林地绝对不着火(包括方案烧除),显然是违背了火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因子这一客观事实。有人认为,火发生后如不及时扑救,会越烧越大,损失也越大,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因为火的发生、开展有其自然规律性,是可以认识的。造成林木损失大小主要表现在火强度大小,一般说高强度地表火(2700kw/m以上,即火焰高度3m以上)对林木危害很大;中强度地表火(300~2700kw/m,火焰高度1~3m)具有一般性危害;低强度地表火(300kw/m以下,火焰高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