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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一法三条例”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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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23 年中 华人 共和国 文物保护 条例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物 护法 一法三 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关于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一法三条例〞情况】     根据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三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近日,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在xxx副主任的带着下,对我区贯彻实施“一法三条例〞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走访了相关的部门和乡镇街道,实地观察了各文物保护单位(点)的文物保护现状。调研情况如下:     一、我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文保点概状     2002年根据杭政办[2002]5号关于杭州市区级文物保护管理职责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政府赋予区级政府文物保护管理职能。随后,市文物主管部门将原属市管15处文物保护单位(点)下放我区管理。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点8处,地下保护区1处。内容包括古建筑、古墓葬、石刻、地下古墓葬群等。接管后,区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区15处文物保护单位(点)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对其中6处文物保护单位(点)进行了整治和修缮。从检查情况看,目前保存完好的有9处,根本完好的有3处,风化和损坏严重的有3处。     二、对区政府贯彻“一法三条例〞情况的根本评价     从调研的情况看,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按照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那么,围绕创“文化西湖〞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一法三条例〞,逐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落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职责。2002年市文物保护管理职能下放后,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西湖区历史文物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由区文体局正、副局长担任。区文体局还专门成立了文保管理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也相继成立了本区域内的历史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了乡镇街道文保联络员,各文保单位(点)也设立了文保通讯员,逐步完善了文物保护管理网络体系。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了区级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和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并与各文物保护单位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签订率为100%。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乡镇街道和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区政府于去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文物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文物管理法律法规,出台了西湖区集镇改造中文物保护工作建议、西湖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不断使我区的文物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2、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在我区刚起步和文保人员业务生疏的特点,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组织文保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近两年来,共参加省市各类文保工作业务培训6期,20人次; 举办各类文保员、联络员培训班3期。为在全区营造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气氛,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图版、横幅以及发放文物保护法宣传小册子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向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点)发放文物保护法规宣传小册子50余本。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3、加强日常管理,严格依法督查。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抓好文物保护管理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同时,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点进行了全面普查,收集整理文保根底资料,健全文保档案。加大了文物保护检查整治的力度,将文物保护管理与文体市场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催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如列入市级文保单位的昭庆寺、胡雪岩墓,文保责任单位都相继出资进行了整修。此外,区文物主管部门还会同转塘镇政府对列入市级文保单位的“大诸桥〞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为了不使西溪路的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牌坊受损,还会同市文保等部门对影响牌坊外观和平安的两棵大树进行了迁移,使多年以来未能解决的保护难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在各级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各文保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点)得到了有效保护。     4、重视集镇改造中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前期调研。当前,我区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转塘、留下、三墩三个集镇改造及蒋村西溪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对此,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非常重视集镇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为加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中的历史文化遗存的挖掘、保护,专门成立了“西溪文化研究会〞和“西溪湿地文化文物开掘保护工作组〞,聘请专家、学者担任研究会的负责人和参谋,区文物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出任文物保护工作组正副组长,并专门抽调人员进驻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场办公。为做好集镇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去年区文物主管部门领导带队,会同市文物处、文保所在当地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20余次对三墩镇32座古桥、转塘地区的古海塘及镇江石狮、石柱和蒋村乡范围内8处古桥、古河埠、古庵堂遗迹、古宅进行了仔细的普查勘察,建立了档案资料。通过普查考证,已将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向市文保部门申报。区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提前介入集镇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为有效保护我区历史文物和文化遗存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三、存在的问题和缺乏     1、文物使用单位的保护意识亟待加强。有着400年历史的转塘“大诸桥〞在2000年已列入市文保单位,但是所在地村民为行车方便,在桥的中间铺了一条水泥路,破坏了该文物的原外观,不得不再次列入下一轮的修缮方案。位于弥陀寺路的清代“弥陀寺石刻〞于2000年公布为市文物保护单位后,所在地居民紧贴石刻建造的悬室二楼至今没有撤除,楼下居民厨房门窗直对石刻,油烟、废气顺石刻而上,对石刻侵蚀较大。由于石刻位于弥陀山北坡,原石刻屋檐被毁,导致石刻长期遭受雨水和泥沙侵蚀,局部字体常年侵蚀已剥落。而文保责任单位向阳晶体管厂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     2、局部文物保护单位(点)风化破损严重。位于周浦荒山野岭的昙山半山腰仙人洞南侧荆棘深处有一南宋朱熹石刻,全篇62字,仅10余字依稀可见,所谓仙人洞,洞内面积只有10余平方米,文史记载洞内还有绍熙三年(1192年)刻“清虚洞天〞四篆体字,查遍洞内洞外山坡沿壁数次未见踪影。宋代明代题刻的周浦风水洞摩崖石刻4处,只有1 处保存完好外,其余3处石刻也是难以识别。92年列入市文保单位、具有800年悠久历史的留下“忠义桥〞,也是饱经沧桑,破损不堪。桥身两侧杂草丛生,桥壁石块剥落,修缮迫在眉睫。2000年公布为市文保单位、位于松木场西溪路“国民革命军88师淞沪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牌坊〞,保存虽然完好,但牌坊西侧围墙已因地基下沉开裂、倾斜,台阶破损,也需要修缮。     3、已划出不在区管理范围内的文保单位(点),没有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去年随着管理体制调整,北山街道辖区内2处文保单位(点),即宝石山造像、黄宾虹旧居已划入西湖风景名胜区,我区对这2处文保点的管理职能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但是还没有能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管理责任风险依然由我区承当。     4、文物保护管理力量薄弱。2002年区承当文物保护管理职能后,文物管理人员编制没有得到落实。我区文物点分布远、散、偏,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任务又十分繁重,文物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区文体局人手有限,只能派人兼管。由于没有专职管理人员,文物稽查管理和文物保护挖掘工作很难到位。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一法三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各级各单位位和市民的文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广泛宣传“一法三条例〞,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思想认识。对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点)标志碑上要说明历史记载、建造年代,以增强当地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有宣传教育意义的文物保护单位(点)建议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历史积淀文化的保存作用。     2、对现有的文物保护单位(点)和拟申报的文物点进行一次清理、审核,明确职责,突出保护重点。已经发现文物损坏、文物风化、周边保护设施损坏的文物点,要会同上级文物部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保单位(点)的文物,如周浦乡朱熹昙山题刻,要及时向上级文物部门请示、汇报,按有关规定该修复的修复,该撤销的撤销。对划出本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点),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已申报的文物点,要落实先期保护措施。对拟申报的文物点,要慎重审核,突出保护重点,既要保护又要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3、要切实做好旧城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旧城改造中,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区有关建设部门在编制城市建设规划、集镇改造规划时,区文物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规划编制中的文物保护调研和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监管工作。目前,我区有文物保护单位(点)的弥陀寺路、留下镇、转塘镇、三墩镇均已列入旧城改造规划并正在实施之中,局部文物保护单位(点)将面临旧城改造规划中如何妥善保护的问题。如“弥陀寺石刻〞所在地块将改建成弥陀寺公园,但“石刻〞如何保护尚不明确,又如已申报的三墩古建筑“穆桥〞与道路建设规划相矛盾等,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参与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现存为数不多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在旧城改造建设中,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要与建设等相关部门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真正从机制上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文物“五纳入〞(即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责任单位的责任内容、要求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文物保护工作。要尽快落实区级文物保护主管机构人员编制。对修缮迫在眉睫的文物保护单位(点),区政府要落实专款予以及时修整。确保我区现存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5、要主动加强与市文物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着重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调整后不属我区管理的文保点文物管理责任。二是协助整理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点)的历史记载文史资料工作。三是明确区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机构、人员编制。四是重新鉴定因风化等原因损坏的文物的保存价值和帮助采取修复措施。五是尽快鉴定审核我区申报的疑似文物点,确保我区旧城改造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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